2018年12月6日下午14时20分,由江宁区人民法院与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共同组织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江宁校区学海楼D001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审理的真实案件为“王某某诉骆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员为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汤战鹏。
本次庭审采用简易程序。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宣读法庭纪律并请审判长入庭。随后,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原告陈述了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被告提出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原告提供的十级伤残的鉴定报告是否有效展开了辩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余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诉讼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案件审理过程高效、简明、清晰,并达成了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的调解结果。
庭审结束后,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祝彬老师主持了法官与同学们的互动交流。同学们抓住难得的机会,积极向汤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问题,包括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条款、城镇及农村户口赔偿的区别、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以及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区别等问题。汤战鹏法官对同学们的问题耐心地给予了解答。
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吸引了各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前来旁听学习,为同学们展示了真实、生动的庭审现场,它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民事诉讼程序的认识和理解,也是一次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
供稿人:马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