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近期经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公开摇号、政府批复、社会公示等程序,我院学术带头人李沛霖教授当选为南京市第四届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专家代表),并参加6月2日召开的公众委员业务培训会。作为新当选的公众委员(专家代表),李沛霖教授表示会积极为城市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事业的研究和应用建言献策、进献力量,认真履行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的社会责任和光荣使命。
第四届公众委员共计45名,其中专家代表12名,社会组织代表17名,市民代表16名,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聘任证书。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是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综合治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总体规划;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共同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
(供稿:钱美玲 供图:李沛霖)